題目
Problem
Problem 1: Prove or disprove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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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%) If n=1∑∞an=A and n=1∑∞bn=B are both convergent, then n=1∑∞anbn=AB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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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%) Suppose that limn→∞an=0 and an>0 for all n∈N. Then n=1∑∞(−1)n+1an is convergence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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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%) The series n=3∑∞n(lnn)21 is divergent.
解答
解法一
思路
展開
本題包含三個獨立的級數性質判別與證明題。
1. 判斷 ∑an=A,∑bn=B 收斂時,是否有 ∑anbn=AB
- 該結論是錯誤的。我們可以構造一個反例。
- 設 an=bn=n(−1)n+1。
- 級數 ∑n=1∞n(−1)n+1 是一個交錯級數,根據交錯級數審斂法(一般項趨近於 0 且單調遞減),此級數收斂。
- 然而,乘積一般項為 anbn=(n(−1)n+1)2=n1。
- 其乘積級數為 ∑n=1∞anbn=∑n=1∞n1,這是調和級數,已知為發散級數。由此直接推翻該敘述。
2. 判斷若 liman=0 且 an>0,交錯級數 ∑(−1)n+1an 是否必收斂
- 該結論是錯誤的。
- 萊布尼茲交錯級數審斂法要求一般項滿足兩個條件:(i) limn→∞an=0;(ii) 數列 an 必須是單調遞減的(即 an+1≤an)。
- 題目缺少了「單調遞減」這一關鍵前提。我們可以構造一個非單調遞減但極限為 0 且為正項的數列,使其交錯級數發散。
- 反例構造法:
定義正項數列如下(奇數項發散慢,偶數項收斂快):
an={n2n21if n is oddif n is even
當 n→∞ 時,奇數項 n2→0,偶數項 n21→0,故 limn→∞an=0 且 an>0 恆成立。
其交錯級數為:
∑n=1∞(−1)n+1an=a1−a2+a3−a4+⋯=2−41+32−161+52−361+⋯
將奇數項與偶數項拆開分析:
- 奇數項之和為 ∑k=1∞2k−12,這是一個發散級數(比照 ∑k1)。
- 偶數項之和為 −∑k=1∞(2k)21,這是一個絕對收斂級數。
- 發散級數與收斂級數相加,其結果必發散。
3. 證明 ∑n=3∞n(lnn)21 是否發散
- 該結論是正確的(即該級數確實發散)。
- 我們可以使用極限比較審斂法 (Limit Comparison Test)。我們知道當 n→∞ 時,對數函數 lnn 的增長速度遠慢於任何正次方的冪函數 np (p>0)。
- 例如,令 p=41,則有 limn→∞n1/8lnn=0⟹(lnn)2≤n1/4(對足夠大的 n 成立)。
- 為了進行極限比較,我們選擇與發散的 p-級數 ∑n=3∞n3/41 (其特徵次數 p=3/4≤1)進行比較:
limn→∞n3/41n(lnn)21=limn→∞n1/2(lnn)2n3/4=limn→∞(lnn)2n1/4=∞
- 因為極限為 ∞,且分母級數發散,所以分子級數也必然發散。
答題過程
展開
1. 評估敘述 1:
“If ∑n=1∞an=A and ∑n=1∞bn=B are both convergent, then ∑n=1∞anbn=AB.”
此敘述為錯誤 (Disprove)。
反例構造如下:
我們選擇令 an=bn=n(−1)n+1。
首先檢驗級數 ∑n=1∞an 的收斂性。這是一個交錯級數,其中一般項為 un=n1。因為:
- un>0 對所有 n≥1 恆成立。
- un+1=n+11<n1=un (單調遞減)。
- n→∞limun=n→∞limn1=0。
根據交錯級數審斂法, ∑n=1∞an 與 ∑n=1∞bn 皆收斂。
然而,其相乘級數的一般項為:
anbn=(n(−1)n+1)(n(−1)n+1)=n(−1)2n+2=n1
其乘積級數為:
n=1∑∞anbn=n=1∑∞n1
此為調和級數(Harmonic Series),是經典的發散級數。
這證明了即使兩個級數均收斂,它們一般項乘積所構成的級數不一定收斂,更不一定等於兩收斂值之乘積。
2. 評估敘述 2:
“Suppose that limn→∞an=0 and an>0 for all n∈N. Then ∑n=1∞(−1)n+1an is convergence.”
此敘述為錯誤 (Disprove)。
反例構造如下:
我們定義正項數列如下:
an=⎩⎨⎧n2n21if n is oddif n is even
顯然,對於所有的正整數 n,皆有 an>0 且 n→∞liman=0。
但其對應的交錯級數為:
n=1∑∞(−1)n+1an=a1−a2+a3−a4+⋯=2−41+32−161+52−361+⋯
我們可以將該級數拆寫為奇數項與偶數項之和:
n=1∑∞(−1)n+1an=k=1∑∞a2k−1−k=1∑∞a2k=k=1∑∞2k−12−k=1∑∞(2k)21
- 第一部分: k=1∑∞2k−12 與調和級數 ∑k1 進行比較,此級數發散至無窮大。
- 第二部分: k=1∑∞4k21=41k=1∑∞k21 是一個 p-級數(p=2>1),此級數收斂。
一個發散級數與一個收斂級數相加,其結果必發散。
這說明了缺少「數列遞減」這一前提,僅憑一般項趨近於 0 不能保證交錯級數收斂。
3. 證明敘述 3:
“The series ∑n=3∞n(lnn)21 is divergent.”
此敘述為正確 (Prove)。
證明如下:
我們利用極限比較審斂法(Limit Comparison Test),選取參考級數為:
n=3∑∞n431
這是一個 p-級數,因為其特徵指數 p=43≤1,此級數是發散的。
我們計算兩級數一般項比值的極限:
n→∞limn3/41n(lnn)21=n→∞limn21(lnn)2n43=n→∞lim(lnn)2n41
當 n→∞ 時,這是一個 ∞∞ 型未定式。我們套用羅必達法則(將 n 視為連續變數 x):
x→∞lim(lnx)2x41=L.H.x→∞lim2lnx⋅x141x−43=x→∞lim2lnx41x41=x→∞lim8lnxx41
再次呈 ∞∞ 型,繼續使用羅必達法則:
x→∞lim8lnxx41=L.H.x→∞limx841x−43=x→∞lim321x41=∞
由於比值極限為 ∞,且分母的參考級數 ∑n=3∞n3/41 發散,根據極限比較法,原級數:
n=3∑∞n(lnn)21
也必定發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