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在《白話微積分》當中曾提到:
由於本書最主要目的是協助大眾輕鬆備考,因此許多地方述而不證,深怕將考生帶偏考試重點。
但對於一些純粹喜歡求知、覺得沒證明看了不舒服,或者數學系同學來講,就難以滿足。
以下便分享證明過程,初次撰寫時先略過三角函數不寫,留待後續補上。
證明過程
證明冪函數 f(x)=xn 是連續函數
n=0 的情況
不寫了吧!
n 為自然數的情況
那就直接數學歸納法:
如果 n=1 ,對於任意實數 a ,欲證
x→alimx=a
給定任意 ϵ ,取 δ=ϵ ,則只要
0<∣x−a∣<δ
便有
∣x−a∣<δ=ϵ
假設當 n=k∈N , xk 是連續函數。
那麼當 n=k+1 ,
xk+1=xk⋅x
也是連續函數。
故由數學歸納法得證:對於任意自然數 n ,f(x)=xn 是連續函數。
n 為負整數的情況
若 n=−k , k∈N ,則
xn=xk1
也是連續函數。
n 為有理數的情況
對於 n=ba ,a 與 b 皆為非零整數,則
xn=xbxa
也是連續函數。
n 為實數的情況
須引用到下文所證明的:指數函數與對數函數皆為連續函數,
搭配連續函數的複合函數也是連續函數,則
==xnelnxnenlnx
證明指數函數是連續函數
f(x)=ex 是連續函數
f(x)=ex 在 x=0 連續
一個著名不等式
Claim:
對於 ∣x∣<1 ,
1+x≤ex≤1−x1
Proof of Claim:
(1) 根據伯努利不等式:
≥=(1+nx)n1+n(nx)1+x
接著只要取 n→∞ ,就有
ex=≥n→∞lim(1+nx)n1+x
(2) 將 −x 代回 x ,
e−x≥ex≤1−x1−x1
由於我們的前提是 ∣x∣<1 ,這使得這裡的倒數操作沒問題。
利用夾擠定理
因為
x→0lim(1+x)=1x→0lim1−x1=1
所以由夾擠定理,
x→0limex=1
故得證,f(x)=ex 在 x=0 連續。
f(x)=ex 處處連續
對於任意 a∈R ,
===Δx→0limea+ΔxΔx→0limea⋅eΔxea⋅Δx→0limeΔxea⋅1
因此 f(x)=ex 在任意 x=a 處皆連續
f(x)=ax 是連續函數, a>0 , a=1
f(x)===axelnaxexlna
也是連續函數。
證明對數函數是連續函數
最簡單的做法是引用反函數連續性定理:
設 I 為 R 上的一個區間(Interval)。
若函數 f:I→R 是連續且嚴格單調的,
則:
-
J=f(I) 必定也是一個區間(由中間值定理保證)。
-
反函數 f−1:J→I 在其定義域 J 上是連續的。
則由於 f(x)=ax 是連續函數且嚴格單調,則其反函數 f−1(x)=logax 也是連續函數。